走出去智库(CGGT)观察

近日,美国抓捕委内瑞拉总统马杜罗引发全球哗然。委内瑞拉坐拥全球第一的石油储量,美国试图通过推翻马杜罗政权,让美资石油公司进驻以获取长期能源收益。同时,此举意在震慑拉美反美国家,强化区域霸权,重塑“门罗主义”框架,并通过转移国内矛盾、巩固“石油-美元”循环,实现政治、经济与战略的多重利益闭环。

走出去智库(CGGT)特约法律专家、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总部跨境争议解决委员会主任、北京段和段北京办公室副主任丁杰律师认为,2007年由查韦斯领导的委内瑞拉政府宣布对包括石油在内的资产进行国有化,令包括美国在内的诸多外国投资者措手不及。康菲石油公司、埃克森美孚公司和西方石油公司不得不选择逐步退出委内瑞拉市场,由此,产生一系列轰动全球的投资仲裁案件。

委内瑞拉的国际仲裁案件有哪些进展?今天,走出去智库 (CGGT)刊发丁杰律师的文章,供关注拉委内瑞拉仲裁案件的读者参阅。

要点

1、虽然美国与委内瑞拉之间没有现代的双边投资协定(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y - BIT),但一些历史性条约、议定书和第三国与委内瑞拉的BIT条约为美国投资者对委内瑞拉的索赔提供了法律基础。

2、自1996年以来,已登记40余起由美国投资者针对委内瑞拉的投资仲裁案件,其中许多涉及美国公司或与美国公司相关的实体。这些案件大多数与委内瑞拉的“非法”征收或国有化措施有关。

3、未来新成立的委内瑞拉政府大概率能与美国政府相处融洽,那么有益于美国投资者的相关国内政策将在委内瑞拉逐步推进下去。对于那些尚未实现的、有利于美国投资者的国际仲裁裁决的执行,则可能通过某种跨境交易架构得以最终实现。

正文

美国袭击委内瑞拉后,美国总统特朗普在随后的记者招待会上花费大量时间谈论委国的石油资源和美国企业在该国的投资,他特别强调:

“我们将让美国非常庞大的石油公司——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公司——进驻委内瑞拉,投入数十亿美元,修复严重受损的石油基础设施,并开始为该国创造收益。” ( “We’re going to have our very large United States oil companies, the biggest anywhere in the world, go in, spend billions of dollars, fix the badly broken infrastructure, the oil infrastructure, and start making money for the country” )

事实上,在2007年以前,ConocoPhillips(康菲石油公司)、Exxon Mobil(埃克森美孚公司)和Occidental Petroleum(西方石油公司)等总部位于美国的大型石油公司在委内瑞拉的投资金额已超过上亿美元。2007年,当时查韦斯领导的委政府宣布对包括石油在内的资产进行国有化,令包括美国在内的诸多外国投资者措手不及。康菲石油公司、埃克森美孚公司和西方石油公司不得不选择逐步退出委国市场,由此,产生一系列轰动全球的投资仲裁案件(Investor-State Arbitration)。

国际法律框架

虽然美国与委国之间没有现代的双边投资协定(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y - BIT),但一些历史性条约、议定书和第三国与委国的BIT条约为美国投资者对委内瑞拉的索赔提供了法律基础。这些包括:

- 1866年公约及其1885年恢复协议,设立联合委员会以仲裁审理美国公民对委内瑞拉的索赔。

- 1903年和1909年议定书,建立了仲裁法庭以解决未结案件,包括奥里诺科汽船公司纠纷,并规定了最终和具有约束力的裁决。

- 大多数美国公司的索赔主要依靠委国与第三国(如荷兰或巴巴多斯)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因为美国投资者通常通过在这些司法管辖区注册的子公司来进行投资,以获得条约保护。

案件情况梳理

自1996年以来,已登记40余起由美国投资者针对委国的投资仲裁案件,其中许多涉及美国公司或与美国公司相关的实体。这些案件大多数与委国的“非法”征收或国有化措施有关,其结果包括达成和解、裁决申请方胜诉,同时,委国在管辖权或赔偿金额方面也有取得部分性胜利,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包括:

- ConocoPhillips康菲石油 Petrozuata B.V.、ConocoPhillips康菲石油 Hamaca B.V.及ConocoPhillips康菲石油 Gulf of Paria B.V. 诉委国案(ICSID案号 ARB/07/30)

摘要:康菲石油通过荷兰子公司,在委内瑞拉于2007年征收其在重要石油项目的权益后,依据荷兰-委内瑞拉双边投资协定向ICSID提起仲裁。仲裁庭认定委内瑞拉构成非法征收,并于2019年裁决康菲石油获得超过85亿美元的赔偿及利息。委内瑞拉试图依据合同里约定的限制赔偿金额主张被驳回,仲裁庭认为,损害赔偿金额应以国际法为依据,而非合营协议。

当前进展:委国申请撤销该裁决,但2025年1月ICSID临时仲裁庭驳回了该申请并确认了仲裁裁决。康菲石油已在美国法院获得执行,包括对委内瑞拉国有石油公司PDVSA在美子公司股份等资产的查封。

- Mobil美孚 Cerro Negro 控股有限公司、Mobil美孚公司及其他公司(埃克森美孚)诉委案(ICSID案号 ARB/07/27)

摘要:埃克森美孚及其关联公司根据荷兰-委内瑞拉双边投资协定,因其在 Cerro Negro 和 La Ceiba 石油项目中的权益被征收,向ICSID提出仲裁请求。原仲裁庭于2014年裁决美孚获得超过16亿美元的赔偿,但该裁决于2017年部分被撤销。随后重新启动的仲裁程序于2023年7月结束,仲裁庭就 Cerro Negro 项目裁决美孚获得约9.855亿美元的赔偿金,以及相应的利息和费用。

当前进展:美孚已在美国法院申请执行重新裁决的赔偿。截至2025年3月,委国已被正式送达相关文件,但未出庭应诉,美孚申请的缺席判决尚在审理中。美孚正在寻求对委国在美国的资产进行追偿。

- Venezuela US, S.R.L.- 委内瑞拉美国有限责任公司(VUS)(Occidental Petroleum的 关联公司)诉委国案(PCA案号2013-34,UNCITRAL规则)

摘要: VUS作为Occidental Petroleum的关联公司,根据巴巴多斯-委内瑞拉双边投资协定,就其在委内瑞拉石油合资企业中遭受的歧视待遇及未支付股息提出索赔。仲裁庭认定委内瑞拉负有责任,并在2022年11月4日发布的最终仲裁裁决中,命令委内瑞拉向VUS支付约5887万美元的赔偿金、4662万美元的裁决前利息、裁决后利息(按LIBOR加4%计算),以及法律和仲裁费用。仲裁庭将70%的费用分摊给委内瑞拉,反映了VUS在主要索赔事项上的胜诉。

当前进展:2025年6月9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承认并执行了该裁决,判决金额超过1.37亿美元(包括截至2025年6月的利息和费用)。VUS正在美国进行裁决的执行和资产追偿。

袭击背后的经济和法律账

以上述三个案件为代表的美国企业与委政府的投资仲裁案胜诉的执行阶段,可能是美国政府袭击委国的一笔经济算盘之一,即如委政府在美国境内的资产不足以向美国企业进行全部索赔、或美国企业因主权豁免原则、制裁等原因无法继续对相关资产进行执行时,则该等胜诉仲裁裁决则无法完全实现其完整的“经济价值”,美国不得不通过其它手段来维护美国企业的经济利益。可以预测,未来新成立的委政府大概率能与美国政府相处融洽,那么有益于美国投资者的相关国内政策将在委国逐步推进下去,针对委国的各项制裁等也将逐步解除。对于那些尚未实现的、有利于美国投资者的国际仲裁裁决的执行,则可能通过某种跨境交易架构得以最终实现,且有先例可寻:

利比亚(后卡扎菲时期,2011年):2011年后,对美友好的过渡政府为吸引外国投资,解决了多项前政权时期的国际仲裁的索赔案件。美国西方石油公司(Occidental Petroleum)也通过和解方式重返利比亚,将之前获得的赔偿与新的特许权进行抵消。

又比如,厄瓜多尔(科雷亚后时期,2017年):在科雷亚政府宣布进行国有化后,美国西方石油公司等企业获得了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10亿美元的裁决。随后上台的莱宁·莫雷诺政府在2018至2020年间,通过现金支付和投资激励等方式,与很多美国公司解决了多项索赔,旨在提升外国投资者信心。

中国企业在委国的法律利益保护

众所周知,中国在委国的投资和贸易巨大,但公开资料显示仅有一起中资企业与委国企业间的国际商事仲裁案(非投资仲裁案),即Surpass Commercial Corp. Ltd. v. Bariven S.A.案件。

摘要:Surpass Commercial Corp. Ltd.(超越商贸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国国有企业,最终由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曾作为多种产品的独家供应商向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PDVSA)供货。Bariven S.A.是委内瑞拉公司,隶属于PDVSA,负责委内瑞拉石油行业的采购。

当前进展:本案根据2012年国际商会(ICC)仲裁规则解决,仲裁地为海牙。合同受荷兰法律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管辖。ICC仲裁庭于2019年作出最终裁决,仲裁程序已结束。目前尚不清楚执行是否完毕。

随着委国局势的进一步变动,未来中资企业在该国的合法权益保护,值得涉外法律界同仁们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