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文章,比较细碎化,需要深入讨论一下。
昨天有粉丝留言:“《政府论》与《论法的精神》你应该一页都没有读过”。
我看到这个留言,我很欣慰,因为毕竟有人写了,说明还是有人看了这两本书的,我本人是法学专业的,你猜我看过这两本书没?
这位粉丝随后质问我:“请你解释一下,为何你说真正实现三权分立的只有美国”?
解答这个问题属于法学小儿科:像议会制国家,例如英国,日本德国,他们的行政首脑本身就是议会选出来的,行政权与立法权高度重叠,司法审查权弱,根本制衡不了立法和行政,哪来的什么“三权分立”?
而非美国的总统制,例如拉美有一大票,政治文化、党派高度集中,司法不独立,总统权力常被实际政治环境放大,三权分立在实践中从来没有被执行过,只有美国是从宪法层面确定三权边界,相互制衡制度化,独立司法体系吗,而真正意义上的三权分立,不仅是制度设计,还需要政治文化、权力习惯、司法独立这些社会结构的支撑,不是上面写一个“三权分立”,它就能三权分立的。
上面是写给质询我的人的答案,接下来写别的。
即便是美国,运行了这么多年,BUG全有了。
注意:接下来的阐述,是着重说“三权分立不符合美国实际的地方”。
其实我故意说《论法的精神》是有原因的,因为这本书还不是那种“盲目的喊自由的口号”,而是反复强调“法律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条件下生活的必然结果”,在孟德斯鸠那个年代这个提法很新颖,因为当时有两种思想,一种是神授的绝对性,一种是理性主义制度万能论。
因此老孟提出了权力必然扩张,唯一的解药是对权力结构性制衡,其实这种思维已经非常工程学了,已经非常的去道德化了。
我为什么拎出来说它?因为孟德斯鸠其实算是很“现实”了,即便是如此,这也是瞎想的。
孟德斯鸠依然做了假定:掌握立法、行政、司法的人,是彼此独立的权力主体。
但是现实不是,现实是三权共谋大于制衡,因为权力的掌握者从根本上是横跨这三个权力的,三权分立在现实中更容易走向“三权共谋”,而不是“三权制衡”,因为真正的权力并不属于三权本身。人是统一的,职位是分立的。
在一个成熟的国家里面,三权的共同目标是维持体系的稳定,行政需要合法性,法院配合解释,立法需要执行力,行政部门参与起草,司法需要资源,行政保障,冲突被内部消化,而不是公开对抗。
这是现实。这种所谓的共谋才是常态。
而真正有力量的人或者组织,是可以轻而易举地直接横跨多个权力部门的。
随便举个例子:犹太人在美国渗透这么深,大量的美国资源被调配去以色列,而美国人自己过的都不怎么样,难道没有一个权力管管吗?美国人不是可以选出自己的总统和议员吗?
难道总统,高官,参议员,众议员,最高院,都不管管吗?
对啊,没人管啊,你想说什么?
那么所谓的三权分立,制衡,去哪了?
不光是犹太人,很多东西,包括军工集团,医疗集团,金融集团都是如此,他们根本不在乎是三权四权还是五权,他们可以横跨多个权,美国的实际运行和孟德斯鸠的想象有十万八千里差距,但是批了一层“三权分立”的皮。这些集团才是真正掌权者。
有制衡吗?美国军费这么高了,特朗普还要加到1.5万亿,美国老龄化程度并没有日本那么高,但是医疗费用占GDP的18%以上,日本只有11%,且美国还有全民医保,你说有没有制衡?难道是美国人选择这么自虐的吗?
朱元璋不会写三权分立,朱元璋写什么?
孝顺父母、恭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你有没有发现,不光是朱元璋,中国古代的皇帝的惯性都是直接写行为,而不给你讲那种抽象的大道理。
举个例子:《贞观政要》“以德为本,赏罚必明。”“上须亲民,下须爱才。”
《宋太祖训子》“修身齐家,然后治国平天下。”“勿以私情害公事。”
《清圣祖仁皇帝御制训诫》“凡事敬慎,毋贪毋慢,公私分明。”“听政必审慎,裁决必公正。”
很多大聪明想到的不是这些说的话,而是自作聪明的觉得“这也需要说?”
当然要“赏罚必明”,难道还要赏罚不明?
当然要“勿以私情害公事”,难道还提倡私情害公事?
当然要裁决必公正,难道还提倡“裁决不公正”?
这古人为什么喜欢说废话?
这不是古人喜欢说废话,而是你不明白古人的用心,老祖宗不是在告诉你“某个行为对不对”,而是强调某个行为很重要。
圣训通常不会说:“你这样做是对的/错的”,而是说:“你必须重视这个行为。”
“孝顺父母”不说“孝顺父母就是道德”,而是强调“这是你生活必须重视的事”。这是一种价值层面的指引,告诉人什么是社会和秩序赖以运转的关键,而不讨论抽象“道德原理”。
圣训关注的是行为的重要性,而不是严格规定行为本身的形式。
“和睦乡里”重要的是维持邻里和谐,但具体怎么和睦可以因地制宜。“教训子孙”重要的是传承与纪律,但教训的方式可以不同。
古代圣训的核心逻辑不是判断行为对错,而是指明什么行为是社会和国家赖以生存和稳定的关键,必须重视。
古代社会多元、地域差异大,直接定义“对”或“错”容易引起争议或执行困难。通过强调关键行为的重要性,统治者可以确保整个社会核心机制被尊重
也就是说,老祖宗已经非常明白的告诉你怎么做了,你别费心思搁那瞎猜了,照做就是,这些就是维系社会最重要的,先把关键的行为搞定,其他的随时间和环境自然调整。
古代中国的圣训、家训,真正做的不是立法或者设计制度,而是塑造人的行为模式和价值感知。从家庭、乡里、官僚、生活细节培养文明习惯。行为反复实践,逐渐内化为文明形式。不靠条文,不靠强制,只靠行为习惯和社会认可。
深厚、稳定、柔性强。当然缺点是慢、依赖环境、难以跨地域复制。
如果你还不能明白我的意思,你看过《盗梦空间》了吗?
中国古人就是在中国人的大脑中“不断地植梦”。
像“孝顺父母”“恭敬长上”“和睦乡里”这样的训诫,就是潜意识里被植入的核心价值观。它们并不直接说“你必须遵守法律”“你必须爱国家”,而是通过日常行为、习惯和伦理让价值观自然而然地形成。
古代社会用教育、家训、社区礼仪、官员训示不断重复强化这些行为模式。就像《盗梦空间》里多层梦境不断加深潜意识印象,古人通过日常生活、仪式、社会压力、奖励和惩罚不断“植梦”,让文明理念深入骨髓。
一旦这些“梦”植入成功:人们不需要法律条文提醒,就知道什么是该做的,社会秩序自发运行道德、习俗、伦理成为内化习惯,换句话说,这种文明不靠外力维持,而是自发生长,像潜意识里的程序一样自然运作。
这是真正的,切合到实际,在人类社会真正运行的逻辑。
而孟德斯鸠之类的,先设计制度,再通过制度约束行为和权力,这是根本不可行的,因为这根本不是真正通过人类社会经验的提取,而是纯粹的想象产物,很多东西只是“表面上可行”,但是真的遇到考验了就完全不是想象的那回事。
如果你觉得三权分立这个事情还不够具体,那么就看现在正在发生的事情:美国明尼阿波利斯现在已经到了非常荒诞的程度了,明尼阿波利斯正在挨家挨户的搜查,从当年美国的那一堆“合法持枪”的原理来说,今天的明尼阿波利斯的居民已经可以持枪反抗ICE了。
可是我没看到。
一说就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当然美国现在没有国王,国王不能进,国王也没有必要进,人家也没说ICE不能进、USCIS不能进、IRS不能进啊
那么当年发明“持枪反抗公权力”,就“看起来好像很合理”,真合理吗?
三权分立,真分立吗?
这些压根是靠推测,而非真正的人类社会经验的总结,能够用来指导一个国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