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的法官:18年后,各方煎熬的人生》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讲个彭宇案后的亲身经历。
2016年的夏天下午4:00左右,太阳依然炙热。我从客户办公室出来,走在北京金融街上,路上行人寥寥。马路边紧挨着人行道躺着一位老人,没有流血,身边一个手提袋和一把少一个轱辘的电脑椅侧翻。初步判断:老人走累了,太阳烤得厉害,看到电脑椅想坐一下,结果翻了摔得不轻。
我知道彭宇案,但我决定帮他,因为我相信金融街的摄像头足够多,肯定能证明我的清白。询问老人身体情况,老人处于半梦半醒状态,无法回答,于是不敢不扶老人做起来,因为我不是医生,无法判断老人的颈椎、胸椎、腰椎是否磕到马路牙子受伤,贸然扶老人反而可能加重老人的伤势。我能做的事情就有限了:拨打120叫救护车,把老人的包垫在老人头下,把我喝剩的半瓶水喂给老人,减少中暑的可能性。
120迟迟不到,于是拨打110求助。然后接到120电话:堵车,得10-20分钟才能到,你不能走,你得付120的车费。
结果5分钟内110就到了(可以理解,毕竟是金融街,一旦出了案子就是大案)。一个警察问我情况,再把身份证拍照。另一个问老头,老头清醒了一些,对问话的警察先指我,再伸大拇指,说:好人。警察先让附近写字楼保安给老人送来2瓶水(估计也是怕老人中暑),再翻老人随身物品,联系老人的家人(老人家住北京远郊,来金融街办事还是什么,听不清楚)。然后跟上级汇报,上级问报案人是什么情况,警察说:热血群众(直接给我定性了)。
然后警察说:这交给我,你可以走了。
我说:不行啊,120说我得付车费。
警察说:我在这呢,用不着你交车费。
然后我就回家了,后续情况就不清楚了
感觉:
彭宇案告诉我们:帮陌生人,需要考虑自保
帮忙也要注意自己的能力,不能帮倒忙。没有医学知识,胡乱出手,把老人脊椎搞骨折了,就说不清了。
好人还是多数,老人话还说不利落的情况下,不是先说自己身体状况,而是先证明我的清白。
120有点让人无语,但是换个角度考虑:我不付钱,难道让120司机付钱?也不合适。
警察按程序办事,干净利落,清楚明白,没啥废话。
我一直相信世界上好人多,但坏人存在并且数量还不少也是事实,说到扶老人这个具体的事,如果是我家老人被人扶了,我肯定第一时间感谢第二时间才会去问咋倒的,但我知道这个世界不是人人都如此,肯定也会存在老人故意讹人或者老人可能本身不想讹人但不孝家属逼着老人讹人的事。
对于普通人来说,一旦扶了,有过半的几率得到感谢,换来的是自己帮人后的心情舒爽,也同时损失了时间。还有小半的概率得到恩将仇报,碰到这种,首先是无数的时间精力甚至金钱浪费在调解纠纷,民事诉讼上,被证明清白了,不过是对方违心地一句道歉上,没证明清白,那就倒霉认栽,就算自己心里不爽不想认,那也得无止境地浪费时间在律所,法庭上,即便最后成功胜诉了,还是一句违心的道歉,对方压根没有任何惩罚,毕竟法律没法给“摔懵了”的老人定罪诽谤诬告。
还是那句话,扶不扶的关键是法律给不给碰瓷诬告入刑,将心比心我愿意去扶老人,我也不求事后回报,但一旦我被诬告了,我希望恩将仇报者付出最大代价,因为恩将仇报是比小人更小人的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