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i 导 读
“门罗主义”诞生于19世纪的美国,作为一种地缘政治学概念,倡导“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为美国的区域霸权提供话语支持。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门罗主义”不仅在美国有了新的阐释方向,以服务于其对外扩张的政策,更流布出西半球、拓展至全世界,进行了一场“理论旅行”。
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北京大学国家法治战略研究院院长章永乐从政治史角度全面考察“门罗主义”话语的“全球化”变形,重点梳理两次世界大战前后,美国、德国、日本和中国对于“门罗主义”话语的认识与使用——美国如何在“门罗主义”的伪饰下实行“霸权主义”乃至“殖民主义”;德国如何将“门罗主义”与“大空间”“中欧”等概念结合,最终走向民族性极强的纳粹主义;日本如何以“门罗主义”为参考,形成“大东亚共荣”的概念,以行侵略之实;在中国,“门罗主义”话语如何在反满革命、军阀割据、抗日反殖民的不同形势下,发展出不同样式,中国的知识分子,又是如何对之加以利用或排斥的。作者提供了一幅颇为整全的“门罗主义”历史图景,而只有通过对自身与人类整体秩序的历史认识,才能为中国想象21世纪及其未来的全球秩序提供坚实的基础。
本文原发表于《探索与争鸣》2019年第3期,在其基本框架基础之上,演化出作者专著《此疆尔界:“门罗主义”与近代空间政治》。本文经作者授权转发。
章永乐
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
北京大学国家法治战略研究院院长
本文约26000字,读完约70分钟
2025年12月,白宫发布新版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提出了“门罗主义”的“特朗普推论”(Trump Corollary)。在新版国家安全战略对于全球各区域的论述中,“西半球”排在最为优先的位置。2026年1月3日,美国对委内瑞拉进行了闪电式打击,绑架该国总统马杜罗,震惊全球。由此可见,美国新版国家安全战略对于主导西半球的关注,并非虚言。但如何理解特朗普的“新门罗主义”或“懂罗主义”(Donroe Doctrine)?它意味着霸权的快速扩张吗?作者的答案是否定的。
本文对历史上美国的霸权扩张及其在欧洲与亚洲所引发的回应展开讨论。作者提出,“门罗主义”越出19世纪的西半球空间限制走向全球,标志着美国从区域霸权向全球霸权的演进。这一演变具有某种价值观上的连续性,即将西半球视为特定政治生活方式与价值观的示范区,源初的“门罗主义”是为了保护这种政治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免予旧大陆的污染,而“威尔逊主义”则致力于半球空间中保存的政治生活方式与价值观传播到更为广阔的空间。这种对“西半球”乃至更广阔空间的“同质性”的界定以及对“异质性”的排斥,是“门罗主义”思维方式中的有机构成部分。然而当具有防御色彩的“半球门罗主义”发展为扩张性的“全球门罗主义”,其他列强在自身区域霸权受到美国挑战之下,纷纷采取一种修辞策略:将源初的区域霸权式的“门罗主义”与全球霸权式的“门罗主义”对立起来,以美国的区域霸权阶段的范例为自己“正名”。20世纪30-40年代的德国与日本区域霸权理论家均以19世纪美国为范例,强调了区域空间内部的同质性和空间边界的不可干涉性,想象了多个区域霸权并存的世界秩序。
以本文所讲述的从“半球门罗主义”到“全球门罗主义”的演变历史为参照,特朗普的“新门罗主义”恰恰是从“全球门罗主义”空间思维的有限后撤。正如提出“修昔底德陷阱”的格雷厄姆 · 艾利森(Graham Allison)在《新势力范围》(“The New Spheres of Influence”)一文中明确提出,在冷战之后美国决策者不承认其他国家“势力范围”的原因是“整个世界实质上都变成了美国的势力范围”。如果美国认为全球都是其势力范围,那么就没有必要特别强调“西半球”的优先性。今日白宫之所以强调“西半球”的优先性,恰恰是认识到维系美国的全球霸权成本高昂,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巩固周边,在此背景下具有了某种合理性。然而,特朗普的“门罗主义”与上世纪30年代德日精英所想象的多个区域霸权并存的世界秩序主张具有根本差异,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目的,并不在于形成固定的区域霸权边界,仍然在于尽快“回血”,从而维系美国在尽可能广阔的空间中的优越地位。
同时,在价值观话语上,特朗普的“新门罗主义”极大地稀释了从19世纪“门罗主义”到20世纪的“威尔逊主义”对于西半球空间所保护的特定政治生活方式与价值观的强调。在打击委内瑞拉时,在编造“禁毒”“反恐”等理由时,也毫不掩饰对于该国石油资源的渴求,不屑于将利益诉求包装成精美的价值观话语。这恰恰反映了其话语的预期受众的范围的收缩:不是为区域乃至更广大范围内的受众创造“共赢”的幻觉,而是首先致力于为其国内的基本盘创造“美国独赢”的“赢感”。后冷战时期一度盛行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观念,展现的是“全球门罗主义”的思维方式,从中产生了在遥远的国度进行大规模干涉乃至“国家建构”的做法;与之相比,特朗普的“新门罗主义”恰恰体现了视野的收缩。拉丁美洲将承受日益增加的压力,但与之相应的是在其他一些区域所受压力的减弱。
本文原发表于《探索与争鸣》2019年第3期,在其基本框架基础之上,演化出作者专著《此疆尔界:“门罗主义”与近代空间政治》(三联书店2021年版)。
“威尔逊主义”的退潮与“门罗主义”的再解释
区域霸权与全球霸权的空间观念之争
1919年1月18日,美国总统威尔逊(Woodrow Wilson)步入设在凡尔赛宫的巴黎和会会场,无数灼热的目光投向他。然而这还不是他在欧陆最受欢迎和尊敬的时刻,从1918年12月中旬到1919年1月7日的三周时间里,他在欧陆展开巡回演讲,在许多城市受到了几近顶礼膜拜式的欢迎。 人们期待他带来的十四点和平原则,作为一个“美国方案”,能够为这片满目疮痍的大陆带来持久的和平。此时的美国,无疑正处于世界舞台的中心,各大洲的媒体都在报道威尔逊的一举一动,世界正在经历一个“威尔逊时刻”。
1919年,法国巴黎,一战结束后,在法国巴黎凡尔赛举行的和平会议
从今天美国主流舆论的眼光来看,威尔逊总统在美国的执政记录并非无懈可击:他是美国国内种族隔离政策的积极推行者,也是针对拉丁美洲的铁腕军事干预者:他于1915年下令侵入并控制海地内政、1916年对墨西哥发动“潘兴远征”(Pershing's Expedition)、1916年军事占领多米尼加。但这些记录并不影响威尔逊在当时提出具有浓厚理想主义色彩的“美国方案”。他批评欧洲列强多年来习惯的势力均衡(balance of power)、秘密外交、贸易壁垒、军备竞赛等种种实践,主张一系列不同以往的原则和实践:国际法与国际组织、集体安全、公开外交、自由贸易、海洋自由、裁减军备以及原奥斯曼帝国、俄罗斯帝国、德意志帝国与奥匈帝国境内一系列民族的独立自主,等等。这些主张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建设一个国际联盟(League of Nations)的计划,它是一个全球范围内的国家联盟,更是一个通过和平手段解决国家之间纠纷的集体安全机制。这一设想通过美国公共信息委员会和留美知识精英的传播,在中国引起了知识界的热烈反响,康有为甚至一度感叹自己看到了“大同”的曙光。
然而,威尔逊的这种“高光体验”如同昙花一现。欧洲列强与日本利用威尔逊急于建立国联的心态,诱使其在其他方面做出让步。威尔逊同意了法国对德国的领土要求和惩罚主张,同意承认英国在“海洋自由”问题上的特殊利益,把战败国德国在中国山东的利权转让日本,而对一战战胜国所压迫的诸多弱小民族的自决主张,威尔逊表现出极大的冷漠。他从一开始就没有采取列宁式的、针对所有殖民帝国的“民族自决”主张。这些做法重挫了威尔逊的高调宣传在世界各地所引发的极高期待,因而,随着巴黎和会的进行,威尔逊的威望也不断下行。威尔逊在形式上实现了其核心主张——1919年6月28日签字的《凡尔赛和约》中包含了国际联盟盟约。但当他将盟约带回美国寻求国会批准的时候,却遭遇了滑铁卢。威尔逊是国际联盟最强有力的倡导者,然而他代表的美国却没有成为国联的成员国,这对于美国的国际威望而言,是一个沉重的打击。1919年,美国在世界舞台的中心大放异彩,但很快又回到阴影地带,转而以各种较为间接的手段,对世界舞台中心的事务施加影响,直至“二战”时期全面回归。
“威尔逊时刻”尽管短暂,但留下了极其深远的历史影响。威尔逊向世人展现了一个18世纪晚期远在偏僻的北美的新生共和国逐步成长为区域霸权,进而谋求全球霸权的历史轨迹。然而威尔逊从华盛顿向巴黎的“纵身一跃”,究竟是美国19世纪国际战略的内生性发展,还是对美国19世纪门罗主义(Monroe Doctrine)实践代表的外交传统的某种偏离,却引起了美国国内外的激烈争论。威尔逊及其政治盟友当然要强调,从“门罗主义”发展到“威尔逊主义”,是历史的进步而非堕落。然而,在1919年美国的内部政治斗争中,我们可以看到,威尔逊的政敌们恰恰认为威尔逊的国联计划背离了“门罗主义”传统,有可能导致欧洲列强主导的国联干涉美国以及美洲事务,美国不仅可能徒劳无功,甚至还可能遭受损失。最后,国联盟约不仅未能获得参议院批准,威尔逊“纵身一跃”在美国政坛引发的反弹持续了多年,甚至对后来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Roosevelt)总统参与二战,都产生了极大的掣肘作用。
在欧洲与亚洲,一战之后受到美国挤压的列强也对“威尔逊主义”相当不满。德日两国的一些精英抽取美国19世纪门罗主义的经验,将其建构为具有普遍性的经验模型,为德日两国扩张和捍卫区域影响力的做法进行正当性论证。而这在话语策略上,意味着用美国的过去反对美国的现在,认为“门罗主义”的源初版本是好的,普遍的,值得为列强所效法;但“威尔逊主义”对“门罗主义”的新发展却是坏的,以美国的全球霸权否定了其他列强正当的势力范围。在德国思考“门罗主义”的公法学家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对同时代日本“亚洲门罗主义”论述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而日本国际法学界在二战期间对于日式门罗主义的理论阐发,又受到了施米特的影响。
从左至右的:大卫·劳合·乔治、维托里奥·埃马努埃莱·奥兰多、乔治·克列孟梭和伍德罗·威尔逊在巴黎克里翁酒店
因而,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威尔逊时刻”都带来了一个重要后果,那就是将“门罗主义”与“威尔逊主义”之间的关系问题化。美国的当下是否背叛了过去,成为时人讨论的主题,相关理论思考甚至持续到二战之后。对于威尔逊时期的美国外交政策演变,我国学界已有一系列专著讨论,论者通常将威尔逊时期的新旧斗争概括为“孤立主义”(isolationism)与“国际主义” (internationalism)的斗争。 但本文试图从对两种“主义”的命名,进一步下沉到对“主义”所借助的核心概念和符号的研究。“Monroe Doctrine”这一概念和符号,无论在认知还是情感上,在美国19世纪外交传统中都占据着重要地位。威尔逊需要重新解释“祖宗成法”,以证成自己倡议的广泛参与世界事务的新导向,而威尔逊的内外政敌更需要通过不同的解释,以更有力地阻击威尔逊的创新。本文试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尝试勾勒出若干基本研究线索,以抛砖引玉,为进一步的理论反思提供素材。
1、从“门罗主义”到“威尔逊主义”:
连续还是断裂?
1823年12月2日,在欧洲的神圣同盟蠢蠢欲动,试图干涉拉丁美洲独立运动,以及沙皇俄国宣布将俄国在北美的领海范围南移到北纬51°线的背景下,美国的门罗(James Monroe)总统在国会发表国情咨文,提出三个核心原则,第一原则反对欧洲列强在美洲建立新的殖民地,第二原则反对欧洲列强对已独立的美洲国家的干涉;第三原则声明美国不干涉欧洲国家的事务,经常被称为孤立主义(isolationism)原则。 门罗总统拒绝了英国提出的针对神圣同盟发表联合声明的主张,而是选择单独发表声明,实质上是将英国也归为危险的欧洲列强之列。美国开国总统华盛顿曾在1796告别演说中提出“外国势力乃是共和政府最致命的敌人之一”,美国“与它们发展商务关系时,尽量避免涉及政治” 等对外国政府(特别是欧洲政府)充满疑惧的主张。 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主张划分两个半球,使美国与美洲远离腐败与专制的老欧洲。 门罗总统的国情咨文继承了两位建国者对老欧洲的疑惧,但同时也在西半球呈现出一种积极的姿态——美国孤立于欧洲事务,但绝不孤立于美洲事务。
门罗总统的国情咨文,为美国19世纪的国际战略设定了一个基本的框架,这个政策框架从19世纪50年代起被追溯性地命名为“门罗主义”,并从当时美国内部的排外主义运动中继承了“America for the Americans”(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这一标志性口号。 “门罗主义”在19世纪被不断重新解释,从一个保护本国乃至本区域免受外部干涉的原则,逐渐演变成一个积极谋求区域霸权的原则。但美国政治精英对于欧洲事务的警惕和疑惧可谓一以贯之,他们眼中的世界并不是普遍同质的,而是划分为不同的政治空间,适用不同的行事方式。
我们不应该将1823年的门罗咨文理解为对欧洲列强的“战略恐吓”,因为当时的美国实际上没有多少实力阻止欧洲列强对美洲的殖民与干涉。正如美国传播学巨擘李普曼在1943年出版的U.S. Foreign Policy: Shield of the Republic(《美国外交政策:共和国之盾》)一书中强调的那样,当时英国不希望欧陆列强加强对于美洲的控制,因而运用其海军,发挥了拒止欧陆列强的作用,而美国无意识地享受了这种拒止的成果。 事实上,“门罗主义”的提出,首先意味着响应海上霸权英国引入新大陆力量平衡欧洲大陆列强的诉求,减少英美摩擦,同时也可以拉拢拉丁美洲的新生共和国,为美国自身的发展争取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美国并没有能力将自己的军事力量,作为西半球的“公共物品”。
在19世纪上半世纪,美国对门罗主义的使用,侧重于为其向北美大陆西部扩张的事业保驾护航,而印第安部落与墨西哥则是美国的重点打击对象。1845年12月2日,美国总统詹姆斯·波尔克(James Polk)以“昭昭天命”(Manifest Destiny)的名义,宣布“本大陆的人民单独有权决定他们自己的命运。如果他们中的某一部分组成一个独立国家而建议要和我们的联邦合并时,这将是由他们和我们来决定而毋庸任何外国插手的一个问题。我们决不能同意欧洲列强因为这种合并会破坏他们也许想在本大陆维持的“势力均衡”而进行干涉以阻挠这种合并”。 这一解释的现实政策意涵是阻止欧洲列强干预从墨西哥独立出来的德克萨斯加入美国。不久之后,在美墨战争中,波尔克觊觎宣布从墨西哥独立的所谓“尤卡坦共和国”,提出了类似的主张,只是这次美国并没有最终将这一思路付诸实施。
通过持续不断的“西进运动”,美国积累了更大的实力,其“门罗主义”的侧重点,也从促进自我扩张逐渐过渡到弱化欧洲列强在美洲大陆的影响力。1850年,英美两国签订《克莱顿-布尔沃条约》(Clayton–Bulwer Treaty),美国通过非战争的方式,弱化了英国在中美洲的影响力。1866年,在本国内战尘埃落定后,美国出兵墨西哥,处死法国扶植的“墨西哥皇帝”马克西米连诺一世(Maximiliano I),迫使法国干涉军退出墨西哥,同时也加强了对墨西哥的支配。内战之后,美国乘着第二次工业革命的东风,工业与军事实力更是不断增强。美国政府对“门罗主义”的解释与运用,也日益凸显区域霸权的色彩。1895年,美国介入英属圭亚那与委内瑞拉的边界纠纷,美国国务卿奥尔尼(Richard Olney)向英国发出照会,直接宣称:“如今,美国实际上己经统治着这块大陆,他的命令对于它所管辖范围之内的大陆臣民来说就是法律。” 奥尔尼要求将边界纠纷提交仲裁,英国一开始表示拒绝,但最终因为英德两国在南非冲突的掣肘,作出了妥协。美国由此成为欧洲列强广泛承认的西半球的主导国家。
1895年的委内瑞拉危机源于委内瑞拉与英国之间关于埃塞奎博领土的长期争端。地图显示:* 英国声称的极限边界;* 当前边界(大致)以及* 委内瑞拉声称的极限边界
1898年,美国赢得美西战争,美国不仅控制了波多黎各、古巴,巩固了其在西半球的主导地位,而且获得了对关岛、威克岛、菲律宾等非美洲土地的控制权,并乘机吞并夏威夷群岛。对菲律宾和夏威夷的吞并,还在美国国会中引发了是否违反“门罗主义”精神的争论。1904年12月6日,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在致国会的咨文中提出所谓“罗斯福推论”( Roosevelt Corollary),将“门罗主义”推向新的阶段:“导致文明社会纽带全面松弛的长期为非作歹或懦弱无能,在美洲,如同其他地方一样,会最终需要某一文明国家(civilized nation)进行干涉,而美国在西半球遇到这种为非作歹或懦弱无能的罪恶昭彰的事情,为了恪守门罗主义,也不得不勉强施行国际警察力量。”“罗斯福推论”的内核是19世纪流行的“文明等级论”,认为在文明等级秩序中处于高端的美国,有必要对文明程度较低的其他美洲国家进行指导,以防止他们由于文明程度不足而受到欧洲列强的干预。在这一推论之下,在其他美洲国家未受到欧洲列强干预之时,美国也能够积极主动地对其进行干预,这就将原本主要是防御性的“门罗主义”原则发展为一个真正积极主动的区域霸权原则。在具体实践之中,美国以拉美国家拖欠欧洲列强债务可能会招致后者军事干涉为由,主动提出替拉美国家偿债,从而将自己变成拉美国家的债主,进而对其内政外交建立起控制和影响力。
美国建构与行使区域霸权的一个重要形式,就是推进美国主导的泛美体系的建设。1890年,在时任美国国务卿詹姆斯·布莱恩(James G. Blaine)的努力下,首届泛美会议(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American States)在华盛顿举行,包括美国在内,共有18国参与。其第二、第三与第四届分别于1901年、1906年与1910年在墨西哥城、里约热内卢与布宜诺斯艾利斯召开。首届泛美会议试图在美洲国家之间建立一种仲裁机制,以解决国家之间可能出现的分歧、争端或争议。而仲裁是美国长期偏好的一种解决纠纷机制,从1794年美国与英国签订《杰伊条约》以来,英美两国多次通过仲裁解决相互之间的纠纷,在1899年海牙和平会议上,美国也大力倡导以仲裁解决国际争端。
1890年的首届泛美会议还讨论了阿根廷和巴西关于宣布征服行为违反美洲公法的提议,最后通过了一项将强制仲裁与禁止征服结合起来的方案,规定在仲裁条约持续期间,在战争威胁或武装部队存在的情况下作出的强制领土割让为无效,相关割让行为应当提交仲裁;任何在战争威胁或武装部队存在之下放弃仲裁的权利,皆为无效。 这一方案最终未能形成有效的国际条约,但可以集中体现美国主导美洲的基本思路:由于与其他美洲国家实力的悬殊,美国有可能通过仲裁机制,来保证自己的主导地位,而根本无需诉诸欧洲列强所习惯的均势(balance of power)原则。在随后的几届泛美会议上,仲裁机制的建设仍然保持为核心议题。首届泛美会议还促成了美洲共和国国际联盟(The International Union of American Republics)及其常设机构美洲共和国商务局(The Commercial Bureau of the American Republics)的建立。商务局优先推进美洲地区的商业与贸易合作。 对于拥有强大工业的美国来说,本地区的贸易自由,有利于其通过自身的经济力量,建立起对其他国家经济的影响力乃至支配力,进而巩固其在政治与军事上的霸权。正是在西半球霸权的建构过程中,美国发展出一套不同于欧洲列强的外交主张,我们也许可以说,美洲正是美国走向全球霸权的“根据地”。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不仅巩固了在美洲的霸权地位,而且已经有实力进行全球扩张。1899年与1900年,美国两次就中国问题对其他列强发出“门户开放”照会,倡导“门户开放,利益均沾”,主张“维持中国领土和行政完整”,反对其他列强垄断对华利益,实际上是为美国资本和商品进入中国提供政治保障。美国试图向中国输出金融资本,获取修筑铁路的权利,这都是其曾经在拉丁美洲多次实践过的“非正式帝国”建构经验;退还庚子赔款推行亲美教育,则是“非正式帝国”的建设在文化方面的体现,我们可以从卡耐基国际和平基金会和美国国际法协会针对拉丁美洲的活动中,看到类似的实践范例。西奥多·罗斯福本人在1901年将“门户开放”类比为美国在中国实施其对于南美各国的“门罗主义”。 1905年,西奥多·罗斯福即打破美国一贯的“不干涉欧洲事务”的传统,在法德两国的摩洛哥危机和日俄战争中充当调解人。只是西奥多·罗斯福并未提出一套完整的哲学,为其介入欧洲事务提供系统论证。老罗斯福介入欧洲事务也是单方面的与高度选择性的,并不试图为美国招来某种稳定的介入欧洲事务的义务。而威尔逊在承担国际义务这一方面,走得要比老罗斯福远得多。
山姆大叔拿着“门户开放”钥匙,要求列强公平进入中国大门
1912年威尔逊上台之初,其政策重心仍然是在内政。一战爆发之后,美国保持中立,向交战双方出售武器装备和其他商品,大发其财。但随着一战局势的发展,威尔逊意识到,美国在不改变中立政策的前提下,完全可以通过呼吁欧洲各国在美国的调停下达成一个和平协议,进而以国际联盟为依托,建立一个集体安全机制,这可以为美国带来更高的国际地位和更大的利益。但这必然意味着对欧洲事务的干预,因而,威尔逊需要对华盛顿与门罗总统奠定的“祖宗成法”作出重新解释和回应。威尔逊在1916年10月5日在奥马哈(Omaha)发表的一个演说中重新解释了乔治·华盛顿的告别演讲:“你们知道,我们永远怀念和尊敬伟大的华盛顿的建议,他建议我们要避免卷入外交事务。依据这个建议,我理解他指的是要避免卷入其他国家充满野心和民族主义的目标。” 这就对华盛顿的意图进行了限缩解释,使得美国可以卷入欧洲国家那些并不涉及“野心与民族主义”的事务。
1917年1月22日,威尔逊在参议院发表了后来被称为“没有胜利的和平”(Peace Without Victory)的演讲,重新解释了“门罗主义”:
所有国家应自愿将门罗主义作为世界性的原则;任何国家都不应将其政治体制扩展到其他国家或民族,而且每一民族都有自由决定自己的政治体制,有不受阻碍、不受威胁、不必恐惧地决定自己的发展道路的自由,无论是小国还是大国和强国。
在这里,威尔逊实际上将“门罗主义”解释为各民族自己决定政治体制和发展道路的原则。但这种解释与“罗斯福推论”之间实际上存在张力。1905年,西奥多·罗斯福恰恰是以“文明程度”的名义,论证美国应当对美洲国家行使某种“国际警察”的权力,这对于美洲国家自己选择政治体制和发展道路的权利必然构成限制。而威尔逊在自己总统任内也发动了对墨西哥、海地与多米尼加共和国的军事干涉。事实上,在威尔逊的视野中,宣布“各民族自己决定政治体制和发展道路”并不必然意味着美国丧失干涉的空间,因为美国精英事实上假定,如果各民族真正被给予自主选择的权利,那么它们就会选择美国所认可的政治体制和发展道路;如果在现实中没有发生这一结果,那么很可能是因为受到了外部的威胁和压迫,于是美国就可以出手,消除这种外部威胁和压迫。从这种为他人的自主性代言的政治逻辑之中,产生出了巨大的干涉空间。
威尔逊在这一演讲中同时提出了建立普遍的国际合作的设想,这实际上是后来的集体安全机制的雏形,美国曾试图通过泛美会议,在拉丁美洲推行这一主张。 但威尔逊强调,它基于自愿,并非一种义务性联盟,这一强调也打着19世纪美国外交传统的深刻烙印——慎于在美洲之外承担国际义务。威尔逊设想的理想状态是,美国基于自己的善意领导一个世界,却无需对这个世界负刚性的义务;它在世界之中,却又仿佛在世界之外。
1917年4月,美国打破中立,对德奥宣战。威尔逊宣布美国是“为民主而战”,同时坚持了“没有胜利的和平”的口号。然而1917年11月爆发俄国十月革命,布尔什维克宣布俄国退出一战,颁布《和平法令》,公布布尔什维克革命爆发之前俄国签署的各项秘密外交文件。为了防止欧洲各国被布尔什维克所吸引,威尔逊被迫将自己的外交主张具体化。1918年1月8日,威尔逊在美国国会演讲中提出十四点和平原则,其主要内容包括:废除秘密外交,公海航行自由、签订贸易平等条约、减少军备、若干前帝国境内民族的独立自主、建立国际联盟等等。 在此,威尔逊将1917年倡导的“门罗主义”解释进一步落实到对德意志帝国、奥匈帝国、俄罗斯帝国、奥斯曼帝国境内一系列民族实现自主的支持。不过,十四点和平原则并没有使用“民族自决”(n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的表述,也无意采取列宁式的将“民族自决”作为普遍原则的立场。然而,在随后威尔逊政府利用新设的“公共信息委员会”(the Committee on Public Information)展开的全球宣传之中,威尔逊被塑造成为“民族自决”原则的强烈主张者,以至于在广大殖民地半殖民地都引发了极高的期待。而当威尔逊无法满足这些期待的时候,其声誉也就跌落尘埃。
《十四点原则》,这代表了那个时代的“美国梦”和全球希望的载体
综上所述,在1823年发表“门罗主义”咨文时,门罗总统保持了华盛顿总统对于欧洲事务的疑惧,其积极主动地以美洲或西半球的名义发声,实际用意仍在于改善美国自身的国际环境。美国打着排斥欧洲列强对美国与美洲事务干涉的名义,推进“西进运动”,扩张自身的领土,进而主导美洲事务,成为西半球的“国际警察”。威尔逊提出的解决世界秩序问题的“美国方案”,其基础正是美国在西半球多年的经营经验。同时,威尔逊重新解释了华盛顿告别演讲和“门罗主义”,论证自己的创新并不违反“祖宗成法”,国际联盟方案意味着“门罗主义”实质精神适用地域范围的扩大。然而,威尔逊提出的“美国方案”,确实弱化了“门罗主义”对于两个半球的空间划分,美国现在要直接面对全世界和全人类,并承担前所未有的国际责任。而这就使得美国国内外许多人怀疑:威尔逊总统的步子是否迈得过大,已经背离了美国的外交政策传统?
2、从威尔逊回到门罗?
在巴黎和会上,威尔逊面临无数棘手的议题,但他对国联满怀期待,不惜以其他方面的让步,来换取列强对国联方案的支持,比如,在中国山东问题上,威尔逊就对日本做出了实质性的让步。与此同时,威尔逊自己面临着一个共和党人主导的国会,而共和党人从总体上对美国承担更多的国际义务持拒斥态度。因此,威尔逊的总体路线,是既能使美国获得更大的全球事务影响力,又不承担过多的国际义务。用我们耳熟能详的说法就是:尽量做增量改革,而不动存量。
为了增加国际联盟在美国国会通过的几率,威尔逊促成了国联盟约第21条的出台:“国际协议如仲裁条约或区域协商类似门罗主义者,皆属维持和平,不得视为与本盟约内任何规定有所抵触”。这就将美洲事务排除在国联管辖之外,为美国维持在美洲的“门罗主义”传统,保留了空间。而美国根据国联盟约可能承担的最大的义务,当属第10条:“联盟会员国担任尊重并保持所有联盟各会员国之领土完整及现有之政治上独立,以防御外来之侵犯。如遇此种侵犯或有此种侵犯之任何危险或危险之虞时,行政院应筹拟履行此项义务之方法。” 而这两条引发的争议,涉及到的是同一个问题:究竟是美国控制国联,还是国联控制美国?
19世纪“门罗主义”给美国外交政策带来的路径依赖是,美国大部分政治精英都希望能够继续巩固美国在西半球的区域霸权,同时避免承担过多国际义务,避免卷入欧洲政治的泥潭。在威尔逊归国试图说服国会通过国联盟约之时,不少共和党人士对国联盟约不满,认为其已经是一种存量改革,要求白宫作出修改。1920年6月23日,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共和党参议员洛奇(Henry Cabot Lodge)公布了资深共和党政治家鲁特(Elihu Root)的三个保留:第一,拒绝国联盟约第10条——鲁特认为本条规定的义务过于含糊与普遍,会给美国带来束缚;第二,反对规定必须提前两年通知的退出条款,美国有权自行决定履行何种义务;第三,将所有“纯美国问题”排除在国联管辖之外,包括“门罗主义”和移民问题,明确欧洲不能干预美洲事务,美国也不参与欧洲事务。鲁特与洛奇可以被归为强硬保留派(strong reservationists),他们并不反对美国加入国联,但要求不能受到过多的国际义务的束缚。
威尔逊在1916年大选中的共和党对手、法学家休斯(Charles Evans Hughes)也属于强硬保留派,他提出的保留基本上与鲁特方案一致,将国联盟约第10条视为麻烦的根源,认为美国无论在法律还是道义上都不应该有捍卫其他国联成员的义务,第10条应当删除。 至于涉及“门罗主义”的第21条,他认为应当作出两条解释:一是外国势力不能通过征服、购买以及其他方式来获得美洲大陆及其相邻岛屿的领土;二是纯粹美洲的问题必须首先由美洲国家自行解决,欧洲国家非经美洲国家请求,不得干预。
路易斯·达尔林普尔创作的关于美国扩张主义的政治漫画;山姆大叔跨坐在美洲大陆上,挥舞着一根刻有“门罗主义 1824–1905”字样的大棒。这根大棒象征着军事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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