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先股份12月31日公告,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李兑、汪静、丁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一是子公司存在代持股份情形。二是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三是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不规范。四是募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五是关联方未回避表决。公司董事长李兑,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汪静,时任副总经理、委派常驻沙丰新材料负责人丁柱,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李兑、汪静、丁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