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杨晓飞
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山西鹏飞集团董事局主席郑鹏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下达限制消费令。
据悉,该限制消费令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件执行标的为484.52万元,因郑鹏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消费行为的措施。
公开信息显示,2025年11月2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执行申请人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申请执行郑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限制消费令内容,郑鹏被明确限制实施九类消费行为,具体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及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新建、扩建或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让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以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作为此次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4年6月,注册资本15亿元,核心股东为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9.8667%),经营范围涵盖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企查查数据显示其现存司法案件45条、立案信息22条,涉诉风险较高。
值得注意的是,郑鹏作为山西鹏飞集团的核心掌舵人,其个人被限高或可能对企业经营产生连锁影响。鹏飞集团是山西本土大型综合企业,业务横跨能源、化工、氢能、高端装备制造及文商旅等多个领域,连续七年跻身中国民营企业500强,2025年位列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88位、中国企业500强第236位。2025年9月至10月期间,郑鹏还多次以集团总裁身份公开亮相,先后出席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并致辞,推动鹏飞集团与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布局综合能源补给站项目。
从法律层面来看,此次限制消费令的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其核心目的是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郑鹏在限制消费期间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可向法院申请解除限制消费令。
2026年1月1日,山西鹏飞集团在其官方社交平台发布了郑鹏的新年致辞,但截至目前,郑鹏及山西鹏飞集团尚未就此次限制消费令事件公开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