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诺诚游戏法朱骏超曾思雨 田梦琦

  01

  提前泄露米哈游未公开内容

  被判刑一年

  2025年7月,米哈游发现其旗下《原神》《崩坏:星穹铁道》《绝区零》遭B站用户苏某、吴某提前泄露未公开游戏实机内容,二人未经授权持续发布未上线角色、技能、玩法等演示视频,苏某侵权视频点击量达60余万次,吴某侵权视频点击量达30余万次。米哈游认为该泄密行为破坏游戏宣发节奏、损害厂商核心知识产权,遂向公安报案。

  2026年4月24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吴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

  苏某对外发布的游戏泄密视频画面之一

  图片来源:“米哈游法务部”公众号

  诺诚评论:

  侵犯著作权罪在司法实践中重点审查内容包括:泄露内容是否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侵权行为、该行为是否达到了入刑标准(包括传播范围、点击数量、造成损失等因素)。

  本案中,苏某、吴某的行为并非简单的信息爆料,而是将包含游戏角色设计、技能表现、玩法内容的未公开素材复制并向不特定公众传播。以上相关内容属于游戏作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且传播范围较广,最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游戏企业而言,本案提供了刑事救济途径,在发现版本泄露后,应及时按照刑事维权思路进行证据准备:

  1.固定泄露内容及传播证据。包括侵权视频、发布时间、播放量、传播链接、账号信息等,必要时通过公证、区块链存证等方式固定。

  2.证明泄露内容属于公司享有权利的游戏作品。企业应准备游戏开发文件、素材来源证明、版权登记材料、版本记录等,证明相关内容具有独创性并归属于企业。

  3.证明侵权行为造成较大影响。包括视频播放量、传播范围、媒体转载情况、版本上线影响、商业损失等,用于支持刑事立案及后续损害主张。

  4.针对不同泄密主体采取差异化措施。对于员工、外包人员、测试玩家、主播等,应结合保密协议、合作协议以及实际行为,选择民事诉讼、平台投诉或刑事报案等路径。

  02

  充值十五万多起诉全额退款,

  法院认定游戏不构成欺诈

  杨某系某游戏玩家,2025年1月至10月累计向甲公司、乙公司(已注销,注销前与甲公司共同运营游戏)充值合计151269元,后起诉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原股东宋某,主张运营方存在虚假承诺诱导消费(客服告知约6000次可中奖,但实际抽奖8400次仍未中奖)、随意变更游戏规则(客服出示与公示不一致的公告)、无依据封禁账号(未提前告知也未做出合理解释)、充值待遇不公平(其他用户可享受远低于原告的优惠)等欺诈、违约行为,诉请全额退还充值款。

  法院认为,第一,抽奖活动具有射幸性质,杨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此有充分认知,其多次充值系自主消费,客服行为不属于欺诈;第二,客服明确告知使用同步器属于违规操作,对其账号解封后,平台按更新后的游戏规范管理对其后续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属于运营管理行为,不构成恶意违约或欺诈;第三,第三方平台优惠不属于涉案官方定价体系,杨某以此主张交易不公要求退款,没有合同及法律依据。综上,法院认定甲公司不构成欺诈或根本违约,杨某长期充值并享受完整游戏服务,合同已实际履行,全部诉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最终,红旗法院判决驳回杨某全部诉讼请求。

  诺诚评论:

  本案中,原告主张游戏公司存在抽奖欺骗、客服虚假承诺、违规封禁账号、随意修改游戏规则等行为,认为其充值行为系受到欺诈影响而作出,因此要求返还全部充值金额。法院审理认为,玩家以民事欺诈为由要求撤销充值行为,需要证明游戏运营方存在欺诈故意、实施欺诈行为、导致玩家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该认识进行充值消费。

  在此类游戏充值纠纷中,玩家主张退款的关键在于证明运营方存在主动欺骗玩家并诱导消费的行为。而本案中值得注意的是,客服曾向玩家表示“6000次左右会出”某奖励,玩家在抽取达到相关次数并未获得,并因此认为客服虚假承诺。虽然法院最终认为,该表述属于客服结合经验作出的主观判断,并非对随机抽奖结果的明确承诺,玩家作为长期游戏用户,应知晓随机玩法具有不确定性,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游戏运营方存在欺诈故意。但是仍提醒游戏公司,对于游戏内的随机性玩法,在其宣传及客服运营过程中,避免出现“保证获得”“必出奖励”等误导性表达。同时,应完善规则公告留痕、客服话术管理及用户行为数据保存机制,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证明游戏机制公开透明、用户消费系自主决策。

  03

  《香肠派对》外挂案告破:

  制作者、主播、交易平台全链条打击

  2024年10月,高某邀请学生王某编写可实现透视、自瞄、子弹追踪等作弊功能的“某马”《香肠派对》游戏外挂,谭某负责测试、推广及销售,三个月内非法牟利8万余元。

  项某为《香肠派对》游戏主播,使用“某猫”外挂进行直播,2024年7月,“某猫”外挂被抓获。于是项某联系张某与程某,由张某、程某负责编写制作、更新维护“某C”“某核”等“TZ”外挂,上述外挂被包装成日卡、永久卡等不同品类,价格从5元到40元不等。项某通过发布“得分秀”视频、直播开挂游戏的方式,将观众引流至海外平台交易。平台抽取佣金后,剩余违法所得由项某与制作者五五分成。经查明,“TZ”外挂销售额达20余万元,项某获利10万余元、程某获利6万余元。

  2026年6月至7月,静安法院以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项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上海检察”微信公众号

  诺诚评论:

  本案的价值在于,游戏企业并未停留在封禁使用外挂的玩家,而是沿外挂制作、更新维护、主播引流和交易平台销售环节持续报案,最终推动多个外挂团伙被连续打击。具体而言:

  1.外挂治理应优先打击制作者、维护者和核心销售者。本案将编写程序、修复BUG、适配游戏版本、测试功能、主播推广和销售分成纳入同一链条,有助于锁定真正控制外挂并持续获利的人员。

  2.技术鉴定材料应围绕“外挂如何干扰游戏系统”准备。游戏企业报案时,可提供外挂样本、购买及运行录像、正常客户端与外挂运行效果对比、反作弊日志、内存读取或修改痕迹,以及外挂随游戏版本更新持续适配的记录,重点证明透视、自瞄、物资绘制等功能并非游戏原有功能,而是通过绕过安全防护、读取或修改游戏数据实现

  3.主播和交易平台是识别外挂产业链的重要入口。本案主播通过开挂直播、发布高分短视频吸引用户,再导流至境外社交软件交易;外挂则被包装为“日卡”“永久卡”,通过虚拟交易平台自动发货。直播、短视频及交易平台可重点识别“自瞄、透视、绘制、稳定防封、内部辅助”等表述与游戏画面、站外联系方式、卡密自动交付同时出现的情形。发现后不宜仅删除商品或直播间,还应先保存账号实名、公会关系、推广内容、订单、结算和店铺数据。

  04

  Roblox游戏平台可能将被纳入

  《数字服务法案》严苛监管范围

  欧盟《数字服务法案》(DSA)规定,欧盟月活跃用户超过4500万的平台将被划定为超大型在线平台、超大型在线搜索引擎,需落实风险评估、未成年人保护、广告透明等严苛合规义务,违规企业最高可处以全球年营业额6%的罚款。目前,欧盟已针对X、Temu、AliExpress实施近9亿欧元处罚。

  委员会发言人ThomasRegnier透露,电子游戏平台Roblox和ChatGPT可能将被纳入DSA约束。

  Roblox本身并非单纯游戏平台,而是兼具UGC创作、社交属性,用户在其中可进行游戏,创造虚拟物品、举办社交活动、经济交易。同时,Roblox的核心用户群体以青少年为主,平台上的不当内容、网络霸凌、诱导消费等风险,长期备受监管机构关注。DSA将对虚拟道具交易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形成严格约束。

  诺诚评论:

  欧盟委员会此次释放可能将Roblox指定为超大型在线平台的信号,其意义并不只是Roblox用户规模超过4500万,而在于欧盟正在越来越明确地将具有UGC、社交和虚拟经济功能的游戏产品按照“在线平台”进行监管。

  因此,对于意向出海欧洲的中国游戏企业而言,真正需要关注的是游戏“平台化”之后监管身份的变化。产品一旦增加UGC地图、玩家社区、语音聊天、虚拟物品交易等功能,就不能再仅按照传统网络游戏的内容审核和付费规则进行合规管理,而需要同步考虑DSA的平台治理义务。

  尤其是面向未成年人的产品,应提前梳理三个高风险场景:陌生成年人能否主动联系儿童;UGC及推荐系统是否可能持续向未成年人推送不适龄内容;虚拟货币、随机奖励、连续签到等设计是否存在诱导消费或成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