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内娱爆了个大瓜,大家都在看笑话。从大瓜照片可以看出一个特征,即男方失去意识,而女方清醒。很明显,此种情况下男方不具有主观同意性行为的能力,是被女方强迫发生了关系。还记得大同案的男的被录音而定罪吗?这是女方自己主动大肆宣扬发生了关系的,所以我却认为这个女的犯了强奸罪。
我们的法律只规定男性强奸女性,但如今法律环境不一样了,私生子是可以继承财产的,见另一个大瓜的诉讼案件。当女方把男方搞到意识无法自主,然后生下孩子,这个孩子法律上是有继承权的,也就是说,是男方被强行取精,继而造成男方终生的损失。所以是时候与时俱进,把女性强奸男性同样入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