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商务部发布一条重磅禁令:依据《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下称《阻断办法》),阻断美国以参与涉伊朗石油交易为由、对5家中国企业实施的制裁措施。
《阻断办法》于2021年实行,这是5年来首次启用。对于美方的相关制裁,禁令明确要求: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
三个“不”用词强烈、态度鲜明,跟美国的“长臂管辖”针锋相对。
为何此时启用?得从美国的SDN清单说起。
(图源:商务部官网)
一
SDN清单,即所谓“特别指定国民清单”,由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管理,是美国实施“长臂管辖”的重要工具之一。
一旦实体或个人被列入该清单,将面临资产冻结、交易禁止等严厉限制;若有第三方与前述实体或个人合作交易,也可能遭受“次级制裁”;由清单内实体或个人持股超50%的企业,则会被默认纳入清单。
凭这份随意炮制的黑名单,美国可随意扩大制裁波及范围,引发寒蝉效应,把自己的敌人变成“商业孤岛”。数据显示,目前美国的SDN清单包含约18900个实体和个人,全球众多企业深受其害。
多年来,伊朗一直是美国制裁的重点对象。美国紧盯伊朗经济命脉石油贸易,频频对第三方企业实施缺乏正当连接因素的“长臂管辖”。2025年至今,美国以“参与涉伊朗石油交易”为由,对山东寿光鲁清石化、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河北鑫海化工集团等多家中国企业实施制裁;今年4月,美方将体量更大、产业链位置更重要的炼化企业恒力石化列入清单,意图拿捏中国民营炼化体系命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海关法研究会副会长霍政欣分析,商务部此次发布阻断禁令,是中国政府依据《阻断办法》对外国非法单边措施予以阻断的首案,丰富了反制裁、反干预、反“长臂管辖”的执法实践,有充分的合法性、必要性。
从国际法看,上世纪90年代以来,联合国通过一系列决议,要求废除对他国企业和个人具有域外效力的单方面法律与措施。美方所谓“长臂管辖”最初用于处理跨州管辖权问题,本属国内法范畴;依据国内法对他国企业实施制裁,违背国家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等原则,违反权威国际法文件精神,属国际公认的非法单边制裁。
从各国立法实践看,欧盟、加拿大、墨西哥、阿根廷、俄罗斯等,都曾制定相应阻断立法,抵制美国的单边制裁与“长臂管辖”。中方发布阻断禁令既有充分法理依据,也符合国际惯例。
更关键的是,当前美以对伊朗军事行动延宕,国际原油价格急剧波动,严重干扰正常石油贸易与各国经济,美国在加大对伊经济制裁的同时持续升级针对中国企业的“次级制裁”,若不及时阻断,更多企业将被波及。
中国依托完备的工业体系、庞大的内需市场和不断完善的涉外法治体系,以法律形式坚决阻断非法单边制裁,对系统性风险进行主动防御,既是维护本国企业合法利益、统筹安全与发展的必要之举,也反映了国际社会维护多边贸易体系、全球产供链稳定的共同愿望。
二
阻断禁令将如何发挥效力?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建平称,禁令将改写跨国企业合规逻辑,改变以往一味顺从美国制裁的旧模式,推动企业理性核算跨境合规成本,为跨国企业拒绝追随美方制裁提供合法依据,防止因过度避险中断合作,稳住正常生产经营与国际贸易产业链。
同时,阻断禁令明确赋予反制裁强制执行力,若境外企业迫于美方压力单方面中断合作,中企可依据禁令在国内起诉追责、主张赔偿,胜诉后还可依法查封扣押前述境外企业在华资产,形成有力法律威慑,切实对冲削弱美国单边制裁效果。
霍政欣表示,《阻断办法》还规定了多种配套制度安排,确保阻断措施既灵活又科学。比如设有豁免条款和申诉渠道,允许受影响企业通过法定程序寻求救济,被制裁企业可依法向法院起诉违规执行外国制裁的主体,获得司法保护等。这表明中国有能力、有底气、有办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国此次亮剑,也向国际社会传递了信心,有助于激发更多国家团结应对美国单边制裁,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美方常年滥施单边制裁、滥用域外管辖,早已失了国际交往之“仁义”,引发包括盟友在内的多方反对。这两天西班牙也在敦促欧盟立即启动“阻断法令”,避免美国的相关制裁在欧盟境内产生影响。
近年来,美国持续迭代对华经贸打压“工具箱”,使出关税、制裁、出口管制、技术封锁等手段,与之相对,中国的反制“工具箱”也在升级:通过立法、贸易壁垒调查、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制度工具,构建长期反制框架,开展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
“中国正加快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反制,博弈方式日趋法制化、体系化。”张建平指出,中方正积极重塑博弈格局,打破美方以往单向、低成本施压的优势,这有利于遏制美国“长臂管辖”的扩张,倒逼全球市场主体寻求贸易、结算替代方案,刚性约束美方在后续经贸磋商中的非理性行为。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美式霸道“长臂”只会踢到更多“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