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上海金融监管局网站发布批复,核准LIM HUI HUNG LUANNE(林慧虹)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该行应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要求上述被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到任,并在到任后10日内向上海金融监管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其任职资格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