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和观友交流房产的信息,有观友说国内购房者的一个大优势是唯一的住房不能被没收,真的如此吗?

我查了一下,下面是AI生成的回答。总结,恒行会给展期6个月到一年,但之后,现实很骨感,如果银行愿意帮你租廉租房,你的唯一住房就没了。天上掉馅饼,哪有可能。

不一定,即使是唯一住房,在特定条件下也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因为法律保障的是居住权而非所有权,但法院会尽量保障基本居住,通常在债权人同意提供保障或符合特定执行例外情况时,唯一住房仍可能被拍卖。

唯一住房可能被拍卖的条件: 

债权人同意替代方案:银行(债权人)同意为借款人及其家属提供符合廉租房标准住房,或同意从拍卖款中扣除 5-8 年的租金,以此保障居住,那么唯一住房仍可被执行。(又查了一下,是按60平方米的廉租房计算房租,那么即使是在上海,两室一厅60平廉租房8年也就最多20万)

存在其他住房:对借款人有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如子女、配偶)名下有其他可维持生活的住房。(据说可以假离婚?

恶意转移财产:借款人(被执行人)在债务生效后,为逃避债务而转让名下其他房产。

拒不履行判决:如果被执行人被判决还款但拒不履行,且不配合法院执行,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

法院会考虑的因素

司法有温度:法院会考虑借款人是否为恶意欠款,是否因失业等特殊原因导致暂时无力还款,是否积极协商还款。

协商和解:如果借款人展示出良好的还款意愿和能力(如找到新工作、积极还款),法院可能会驳回银行的拍卖申请,给予宽限期,以保障基本民生。

建议

积极沟通:一旦无力还贷,应立即与银行协商,说明情况,争取延期、重组或制定可行的还款计划。

主动履行:积极还款,保持良好信用,避免被诉至法院。

了解权利:了解最高法相关规定,知道在何种情况下自己的唯一住房是受保护的,哪些情况又会面临被执行的风险。

总之,唯一住房并非绝对不能被执行,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例外条件以及借款人是否有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